行政處罰事項梳理表 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未按照規(guī)定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和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對應權責清單中的序號 9、11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 應公示的信息項 行政相對人名稱 開平匯順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9144070061775555503 案件名稱 開平匯順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規(guī)定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和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案 決定文書編號 (開)安監(jiān)罰〔2017〕執(zhí)-1號 處罰事由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類違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類違法 處罰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六)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guī)定 處罰結果 處罰款人民幣捌仟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時間 2017年6月12日 處罰機關 開平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填表說明:1.請對照本單位權責清單中的行政處罰事項進行梳理,每個違法行為或事項形成一張表,其中違法行為執(zhí)法依據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項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張表。 2.相關信息項表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填寫的,可在信息項右側欄中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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