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未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
對應(yīng)權(quán)責(zé)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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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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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開平市龍勝鎮(zhèn)路易達(dá)腳輪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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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0783MA553YWR4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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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開平市龍勝鎮(zhèn)路易達(dá)腳輪廠未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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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龍勝)應(yīng)急罰〔202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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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安全生產(chǎn)隱患管理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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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九十七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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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jié)果 |
決定對該廠未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違法行為作出人民幣罰款2500元(貳仟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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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3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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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jī)關(guān) |
開平市應(yīng)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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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bǔ)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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