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對應權責清單中的序號 9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 應公示的信息項 行政相對人名稱 開平市恒和服裝有限公司 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783MA528GE632 案件名稱 開平市恒和服裝有限公司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案 決定文書編號 (開)應急罰〔2019〕執(zhí)-13號 處罰事由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類違法 處罰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guī)定 處罰結果 處罰款人民幣叁仟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時間 2019年8月30日 處罰機關 開平市應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填表說明:1.請對照本單位權責清單中的行政處罰事項進行梳理,每個違法行為或事項形成一張表,其中違法行為執(zhí)法依據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項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張表。 2.相關信息項表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填寫的,可在信息項右側欄中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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