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6年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是主要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和江門市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配合上級部門擬定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規(guī)劃、目標任務;執(zhí)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負責本市社會保險基金核算、存儲、劃撥、調劑管理工作。負責社會保險關系建立、中斷、轉移、接續(xù)、終止以及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核發(fā)、稽核、內部控制、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及經辦服務網絡的維護,負責本市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采集、統計分析。負責管理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和個人賬戶的信息資料。負責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補充醫(yī)療保險、公務員醫(yī)療保險補助和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經辦工作。開展新型農村(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險、城鎮(zhèn)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經辦工作。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宣傳和培訓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組織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管理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編制37人,實有37人,退休13人。其他工作人員22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6年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認真貫徹中央、省委、江門市委和開平市委的決策部署,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民生工作思路為指導,圍繞“創(chuàng)新引領、主動作為、協同奮進”的工作主線,加強經辦能力建設,為全市參保人提供各項便捷的社會保險服務。一是全面落實各項社保民生政策,及時做好社保各項待遇調整工作,確保各項待遇按時足額發(fā)放。二是狠抓經辦服務平臺建設,優(yōu)化經辦服務,不斷豐富經辦自助服務功能,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滿意的社保服務。三是加強經辦風險管理,做好基金收支監(jiān)管和分析預警工作,提升基金運行質量。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14625.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4625.11萬元,占100%;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14625.11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4625.11萬元,占100%,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4249.22萬元,占29.05%;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0339.20萬元,占70.70%;住房保障(類)支出36.69萬元,占0.25%。
(二)一般公共預算、基金預算和財政專戶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金預算和財政專戶撥款安排的支出共14625.11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577.24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14047.87萬元,其中主要支出項目有: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財政補助;城鄉(xiāng)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開平配套資金;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財政補助資金;財政對機關養(yǎng)老保險基金補助;社保信息系統等維修(護)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用;社保資料印刷費用;社保檔案整理費用;城鄉(xiāng)醫(yī)保住院實時結算軟件系統光纖租賃費;辦理社?;鹗掷m(xù)費。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7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保養(yǎng)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2016年預算比2015年預算減少8萬元,預算減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車輛減少,公車存量從4輛減少為2輛,公務車輛使用率和運行維護費用大幅度減少。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3萬元,主要包括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2016年預算比2015年預算減少1.8萬元,預算減少的主要原因: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做好厲行節(jié)約,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用支出。
第二部分 2016年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部門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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